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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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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吸毒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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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3日晚,河北省沙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市区中队经过20多天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贩毒团伙,共缴获冰毒、麻谷、摇头丸等毒品226克,收缴作案用手机13部、汽车1部、电子秤1台,及毒资1.9万元,抓获贩毒分子2名,一般吸毒人员4名。据悉,破获这样大的涉毒案在该局历史上尚无前例。 11月初,该局刑警市区中队民警王贺波在工作中摸排到一条重要线索:有人在沙河市区进行毒品交易。王贺波向中队领导进行了汇报。由于案情重大,立即引起了沙河市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沙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谢继运,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李宝军对侦破此案作了周密部署。刑警市区中队按照局党委的指示对可疑人员展开排查,对交易地点进行秘密布控。经过20多天的不懈努力,于11月29日晚9时许在沙河市迎新街党校路口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杨某(男,28岁,河北邯郸市人,在邯郸市开出租车)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冰毒、麻谷36克,之后又从其驾驶的出租车后备箱内搜出冰毒51克。 经初步审讯,杨某供述自己于2009年4月开始运输贩毒,其毒品是石家庄市一个叫郑某的男子提供的货源,郑某常住石家庄市,行踪不定,经常更换手机号码。杨某还交待了经常从自己手中购买毒品的几个吸毒人员。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连夜冒着浓浓的大雾赶赴邯郸市及峰峰矿区,分别在金世纪宾馆和峰峰公路收费站各抓获吸毒人员2名。 12月1日,副大队长韩庆杰、中队长席文宏带领民警王贺波、马昭雪、刘淑良赶赴石家庄市,在石家庄市公安局缉毒支队的密切配合下,经过3个昼夜的艰苦摸排,于12月3日晚9时,在石家庄某国际大厦612房间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抓获,当场从其房间内查获冰毒139克,作案用手机13部、微型电子秤1部、毒资1.9万元、匕首1把,及吸毒工具若干。 经审讯,郑某(男,34岁,宁夏人,有吸毒前科)在铁的证据面前,对贩毒、吸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另外4名吸毒人员均被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