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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20-10-21 16:03:10
图片说明:
2020年10月21日,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公安局鲁垛派出所民警经过辨认,这只小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
总说明:
2020年10月21日,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公安局鲁垛派出所接到鲁垛镇鉴青村村民李玉兰的电话报警称:“我家来了一只‘大鹰’,你们赶快来看看吧!”接警后,民警随即赶到李玉兰家中,发现这只“大鹰”并非老鹰,而是雀鹰,体表完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分析可能是飞行过程中头撞到了屋内墙面上,暂时飞不起来。目前,民警已经将“雀鹰”移交当地野生动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