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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9 21: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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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9日,潇水河道县滨河路段,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进行鱼类增殖放流。
总说明:
2020年4月9日,潇水河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滨河路段,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进行鱼类增殖放流。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人民法院审理该县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杨某某在禁渔期间非法捕鱼,造成渔业资源损失,影响水生生物多样性,危害水生态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案件判令被告杨元来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因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750元;责令被告人杨元来承担因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产卵损失与天然渔业恢复补偿费用2583.2元,用于购置“四大家鱼”苗种放流至潇水干流非法捕捞水域,用于修复渔业资源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