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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9-06-30 09:31:01
图片说明:
2019年6月30日上午,上海市宝山区淞南三村,居民在社区志愿者的指导下进行垃圾分类。
总说明:
2019年6月30日上午,上海市宝山区淞南三村,居民在社区志愿者的指导下进行垃圾分类。该社区于每日早晨6:30-8:30及晚上17:30-19:30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上海市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还可以交售至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或者其他可回收物回收经营者。对于个人违反此条例规定,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